“挂职而来是‘进了检察门,就是一家人’;挂职结束是‘一朝检察人,一生检察情’。让我们把‘检察情’作为纽带,共同为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作出各自的努力。”11月29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七批挂职专家学者座谈会,最高检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应勇与挂职专家学者深入交流,面对面听取大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。应勇强调,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》,坚持好、运用好、发展好专家学者到检察机关挂职制度,更好促进检察专家与法学专家双向交流、法学研究与检察实践双向奔赴,携手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。碧 瑶
碧 瑶新时代,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?一段时间的检察实践表明:检察听证已成为化解社会矛盾、促进社会治理、落实司法为民、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,实现办案“三个效果”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。2020年以来,张军、童建明、张雪樵、陈国庆等最高检领导,率先垂范,带头主持公开听证。各级检察机关也普遍开展公开听证工作,检察长带头主持公开听证,推动这项制度进一步落实。碧 瑶
知识混淆对知识创新的阻碍,与宪法学学科体系还不健全密切相关。学科体系是一个学科的知识走向系统化的重要体现,反映了学科内部不同类型的知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、相互影响的实际。必须建立契合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的实践需要、更加体现中国特色的宪法学学科体系,才能实现宪法学知识的系统化,有效避免当前宪法学概念体系、范畴体系、命题体系存在的某些知识混淆问题,更好推动宪法学知识创新、服务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。在宪法学总论研究中,要突出宪法学总论知识的“法哲学”特性,尤其注重为构建宪法学分论知识体系提供能够使历史和现实相贯通、国际和国内相关联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论,以方法创新推动知识创新,形成宪法哲学等宪法学细分学科。宪法学分论研究也应进一步区分为制度宪法学、实践宪法学等细分学科,前者主要研究和阐述宪法条文的内涵,提供学习和理解宪法的解释方法和理论思考,后者主要研究立法、执法、司法等法治工作如何将宪法作为行为依据,如何运用宪法规定来有效地解决实践中形形色色的宪法问题。通过发展和完善宪法学学科体系,就能把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真正落实到学术实践中。(莫纪宏)《碧 瑶》